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1年海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及笔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
2021年海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笔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9月23日—2021年9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地点: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一楼西大厅(海阳市海政路35号,电话:0535-3227560)。
三、笔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材料按附件2排序、装订)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的顺序排列、装订。《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由考生按要求填写,并自行打印,作为装订材料第一页。
1.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网站打印的《2021年海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亲笔签名的《2021年应聘海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学位、学历证书及学历学位网上认定材料(学信网、学位网)。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已经毕业的提供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的须按附件5格式提交限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7.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附件4式样。)或解约函;
8.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按附件3式样);
9.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档案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2021年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应于2021年8月底前取得(未取得的需提交个人限期取得的书面承诺书)。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本人户口本、本人高中毕业证、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附件6)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格证书等。
四、资格审查步骤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缴费并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收费处”办理缴费手续,收费完成后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按时参加笔试。
五、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疫情防控变化等)无法如期进行笔试,将提前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发布延期考试公告。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点和笔试考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及14天行程码、上交《2021年海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
2.无法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进入笔试考点进行笔试。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资格审查点和笔试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现场资格审查及笔试。
七、现场资格审查相关说明
1.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3.笔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笔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4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笔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
4.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将在面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届时将通过(0535-3227560或0535-3228560)电话通知进行递补,对递补人员的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截至笔试之日前3个工作日的17:00。笔试人选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且不再递补。请符合递补条件的考生务必保持报名预留电话畅通。
包含递补人员的笔试名单将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附件1:2021年海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
附件7:2021年海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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