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沧州市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时间:2014-12-09 16:56:00

关键词: 招教考试

  • 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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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4年部分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组织实施。为保障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名额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根据市编委会研究批准的201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参加统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05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情见《2014年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bczrsj.gov.cn)、沧州人力资源网(http://admin.czrlzyw.com)、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admin.czsyzp.com)。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14年毕业的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紧缺专业岗位和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4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院校毕业生。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仍在岗),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后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人员,可报考学历条件设置为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学教师岗位(学位不做要求)。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 1 月 1 日,户籍、工作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12月15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4年 12 月  15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考务费。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admin.czsyzp.com)。

报名时间: 12 月 15日9:00至 12 月 19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12 月 20 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6、报考统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务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报考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务通过所报考单位的《招聘公告》了解并牢记报名截止时间、资格复审缴费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统一招聘岗位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 12 月 27 日9:00至 12 月 29日17:00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admin.czsyzp.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内容、时间安排

统一招聘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   笔试内容

 ①教育系统:中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公共基础知识,电大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沧州市第一职业中学校医岗位报考考生参加卫生系统卫生专业岗位笔试。笔试指定辅导课程视频:http://bbs.jszpxx.com/thread-96277-1-1.html

②卫生系统:卫生专业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非卫生专业岗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③其他类事业单位(含沧州技师学院,体校办公室职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体校教师岗位参加中学教师岗位笔试。体校运动员生理监测岗位参加卫生系统卫生专业岗位笔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相关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相同试卷类别的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分数。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于笔试结束后第七天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admin.czsyzp.com)查询。

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比例:教育系统教师岗位1:5,教育系统非教师岗位以及教育系统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1:3。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4、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先进行证件审核。教育系统的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卫生系统的由市卫生局负责审核,其他事业单位的由市人社局负责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有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二)面试 

1、教育系统中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沧州市第一职业中学校医岗位报考考生参加卫生局组织的面试)。

2、卫生系统招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3、其他事业单位(含沧州技师学院,体校办公室职员岗位、教师岗位、运动员生理监测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教育系统的面试工作以用人单位为主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负责协调指导,卫生系统的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的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面试分值100分。每场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教育系统中学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高者、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教育系统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卫生系统体检由市卫生局组织,其他事业单位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教育系统的考察与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或用人单位负责,卫生系统的由市卫生局或用人单位负责,其他事业单位的由市人社局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负责考察和复审的单位要对考察对象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

考察、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人力资源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九、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附件:

    《2014年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ar》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3206528

         市教育局人事科:3170632

         市卫生局人事科:21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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